在國際資本市場上,創投基金的操盤邏輯是「出手前就先想好分手劇本」。多數創投基金在做完市場分析,公司訪談,盡職調查 (Due Dilgence),進入投資委員會階段 (IC, investment commitee) 作出決定時,必定要求投資分析師或合夥人,設想該筆投資5~7年後的出場機制(exit scenario)。
新創公司的出場機制,不外乎就是公司公開上市(IPO, Initial Public Offering), 登上能供一般投資大眾交易的公開股票;或是透過合併或收購(M&A, Merger & Acquisition)的方式,轉賣給上市集團或非上市的產業巨頭。
根據統計,即使A輪融資成功的新創,也只有低於1%的公司最後走上IPO之路,在併購市場蓬勃的歐美市場,M&A反而是多數新創的出場方式。許多垂直市場的龍頭企業,都設立了策略投資或企業發展部門(Strategic Investment or Corporate Development Division), 直接對CEO或CFO匯報,尋找能帶來新市場機會的團隊或技術,透過收購關鍵技術或新市場領導廠商,進入核心產業的週邊衍生市場,「對很多公司而言,這可視為一種外包研發的機制(outsourced R&D)」。
這樣的操作,在教育科技新創市場也不例外,行業巨頭們直接投資新創,或以有限合夥人(LP, Limited Partner)的形式,注資專注于教育市場的創投基金,以換取新興市場的「選秀權」。
本系列文章第二部〈獨角獸們以及他們的牧場〉文中提到的許多基金,不少都有市場龍頭企業擔任LP,並直接收購有潛力為母集團帶來成長的標的,挹注更多資源,將新創公司帶入下一個成長期。